商救濟進三局函[2016]22號
各有關利害關系方:
2016年10月24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韓國、泰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調查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現就該案調查問卷發(fā)放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本案調查問卷分為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、國內生產者、國內進口商三類(見附件)。有關答卷要求、提交方式及提交時限詳見各問卷。
二、出口商或生產商應當按要求填寫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問卷。國內生產者應當按要求填寫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。國內進口商應當按要求填寫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。
三、本通知發(fā)出之日即為問卷發(fā)放之日,利害關系方應按要求在各問卷規(guī)定時限內如實填寫,并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。如出現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第二十一條規(guī)定的情況,調查機關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做出裁定。
四、請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案件動態(tài)欄目(網址為http://trb.mofcom.gov.cn)或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(http://www.cacs.gov.cn)下載問卷。各利害關系方在本次問卷發(fā)放或答卷過程如有疑問,可咨詢本案經辦人員。
聯系人:徐珊、王軍
聯系電話:(010)65198180、65198490
附件:
1、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
2、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
3、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